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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及成绩有效期
    时间:2025-07-22 16:38:46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60%。即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即为合格。

    一建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及成绩有效期

    一建各科满分和合格分数

    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100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30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30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均为160均为96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建筑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

    1、考全科(即考四科)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相应专业(增项)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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