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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免考科目条件
    时间:2025-07-22 16:38:46

    注册会计师免考条件: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 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免考科目条件

    注册会计师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确定,一般由当年中注协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公告。符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参加注会报名,报名成功方可参加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3.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有这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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